家蚕微粒子病的传播途径分为胚种传染和食下传染两种,因此,切断这两种传播途径是控制微粒子病危害的根本措施。
1.加强检查,杜绝胚种传染
(1)母蛾检查 母蛾检查是制造无毒蚕种、杜绝胚种传染的关键措施。蚕种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,认真做好母蛾的抽样、袋蛾、储藏、运样和镜检工作,原种实行全部抽样,全部检验;一代杂交种实行部分抽样,部分检验。如果发现病蛾,必须按规定淘汰蚕卵。
(2)补正检查补正检查是指从母蛾检验合格的蚕种中,取少量的蚕卵提早催青(28~30℃,相对湿度80%)使其孵化,或者饲养几天后再行镜检,以补救母蛾检验可能出现差错的一种措施。
如果检出微粒子病,必须按照规定淘汰处理。
(3)预知检查 预知检查是指为了确切掌握原蚕饲养中微粒子
病的发生情况,以便尽早采取措施、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,从饲养到制种过程中进行的微粒子病检查。
在原蚕的饲养过程中,将各龄发育不正常的蚕按区号入袋,待其自然死亡后镜检,如发现微粒子孢子则按区号淘汰,并严格消毒以防传染。
取早熟或迟熟的蚕放在小簇中营茧,在27~29℃、80%~85%的相对湿度条件下提早化蛾,研磨、过滤和离心后进行镜检,根据检测结果决定该批蚕种是否制种,以达到减少经济损失和减轻环境污染的目的。
(4)建设无毒原蚕区 最好选择相对独立的点,进行环境病原的分布、饲养技术、桑园条件、养蚕设备等多方面的调查,对符合条件的才能定点养蚕。定点后要加强管理和技术指导,严格执行原蚕饲养规程。
2.严格消毒,防止食下传染
消毒是为养蚕提供一个没有微粒子孢子环境的重要措施,是切断微粒子孢子传染的有效方法,因此,全面、严格的消毒工作是防治微粒子病发生的重要保证。
(1)对蚕室、蚕具、贮桑室、族具及养蚕环境进行严格消毒,消毒药剂要用到用足。
(2)处理好病蚕、蚕蜕、蚕沙及病蛾,不能饲喂家畜、鱼、家禽等,病蚕及病蛾要用2%的福尔马林处理后深埋或与蚕沙堆制肥料,待充分腐熟后用作肥料。
(3)及时防治桑园害虫,防止与家蚕交叉感染。如桑园发现微粒子,要及时用0.3%的有效氯消毒液进行叶面消毒。
3.加强管理
(1)淘汰发育不正常蚕、蛹和蛾。
(2)做好计划,尽量就地制种,不到万不得已不用外地桑叶避免微粒子的传入。
(3)对引入的蚕种做好检查工作。